具备化妆品、化学、化工、生物、医学、药学、公共卫生或者食品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和法规知识,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,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,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,具体包括:
(一)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,确保企业活动符合本规范要求,定期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;
(二)负责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文件的审核;
(三)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;
(四)负责评估和批准产品配方、原料和生产工艺;
(五)负责物料和产品的放行管理和具体审核工作;
(六)负责物料供应商(含物料生产企业/物料经销商)的遴选、评估和批准;
(七)负责委托生产、委托检验的评估和监督。
(八)负责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变更、自查、产品召回、不良反应监测、不合格品管理等活动;
(九)确保质量标准、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;
(十)确保完成必要的验证工作,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;
(十一)负责制定并实施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计划,确保员工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;
(十二)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