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岗位职责:
1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、政策、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,统筹集团生产安全工作,行使监督检查职能,具体指导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;
2、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,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,安全生产责任制,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,主持编制集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,并审核下属企业安全防护方案;
3、定期组织开展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,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;
4、督促下属企业安全巡查,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,遇有严重险情的权通知暂停生产,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,做好安全生产日记;
5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责任制,安全检查制,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。
二、任职资格:
45周岁以下,大专(含)以上学历,有安全工程师、消防工程师等资质证书优先。